?醫保基金不容藥品“陰陽價”蠶食
2025-10-17 10:35:08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視覺中國供圖
□王志順
國家醫保局近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定點零售藥店藥品“陰陽價格”監測處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藥品零售領域長期存在的價格雙軌制問題進行了系統性整治,這不僅體現了醫保治理的現代化轉型,更為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和保障參保群眾權益提供了制度保障。《通知》明確禁止定點藥店對醫保參保人員實行不公平、歧視性價格,不得以高于非參保人員的價格銷售藥品,將此類行為定性為價格欺詐并納入醫保服務協議違約范疇,實現了行政監管與契約管理的雙重約束。(10月12日新華網)
不少參保人在醫保定點藥店購藥時都曾遭遇“陰陽價”,即同一款藥,刷醫保個人賬戶付款比付現金貴。國家醫保局發布《通知》也正是基于這樣的背景。
《通知》的創新性主要體現在監管機制與社會共治兩個維度。
在監管技術層面,通過醫保結算數據的智能篩查與人工核驗相結合,構建起全天候價格監測網絡,避免了傳統檢查運動式執法的弊端。特別是對結算金額排名靠前或價格差異大的藥品進行重點篩查,形成精準打擊的靶向治理模式。這種技術賦能的方式,使監管觸角能夠延伸至每一筆醫保交易,任何價格異常都能觸發預警機制,如同為醫保基金安裝了電子監護儀。
在治理機制層面,《通知》建立了從約談整改到解除協議的梯度化懲戒體系,既給違規者留出整改余地,又對惡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約談主要負責人、暫停醫保結算、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醫保基金、暫停或解除醫保服務協議等措施形成閉環處置鏈條,體現了懲教結合的原則。
社會共治機制的引入是本次《通知》的另一大亮點。
《通知》鼓勵廣大群眾通過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機制,積極向醫保部門提供“陰陽價格”問題線索。這種設計具有巧妙的杠桿效應,普通消費者、藥店員工甚至行業競爭者都可能成為監督者,形成全民監督的社會威懾力。
政策制定者深諳治理之道,將專業監管與群眾監督有機結合,既發揮醫保部門的數據優勢,又激活社會監督的毛細血管網絡。這種雙輪驅動的治理智慧,使政策執行既能保持專業權威性,又具備廣泛社會基礎,為根治價格雙軌制頑疾提供了可持續的解決方案。
《通知》的民生導向尤為值得稱道。在技術監管背后,是對參保群眾切身利益的深切關懷。當政策明確禁止對醫保參保人員實行不公平、歧視性價格時,實際上是在為弱勢群體構筑價格公平的防護墻。特別是將群眾信訪、輿情反映作為重要線索來源,體現了政策制定過程中傾聽民意的務實態度。舉報獎勵機制既是對公民監督行為的物質激勵,更是對全民共治理念的精神褒獎,有助于形成維護公平正義的社會共識。
從行業發展角度看,這項政策正在重構藥品零售市場的競爭邏輯。通過明確定性價格欺詐行為,《通知》為行業劃定了清晰紅線,推動藥店從價格競爭轉向服務質量提升。隨著“智能篩查—分級處置—社會共治”全鏈條監管機制的建立,醫保基金使用效率將持續優化,群眾就醫購藥體驗將得到實質性改善。政策的彈性設計也為各地醫保部門留出了因地制宜的操作空間,既保證了政策執行力,又兼顧了地方特殊性。
國家醫保局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也意味著醫保基金監管從被動響應向主動防控的范式轉變。通過系統梳理近期群眾反映的問題,政策對新型變相漲價行為保持預判性,為監管體系裝上了自我更新的智能芯片。這種既能立足當下解決突出問題,又能著眼未來防范新型風險的制度設計,展現出醫保基金領域治理的成熟智慧。隨著政策深入實施,必將推動醫藥行業走向更加健康有序的發展軌道,最終實現醫保基金安全、群眾實惠和企業發展的多方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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