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徒歐陽歙徇私舞弊受賄案
2025-10-17 10:45:07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周末
■法評歷代奇案·東漢
□何能高
歐陽歙,字正思,東漢樂安郡千乘縣(今山東廣饒)人。歷任長社縣宰、原武縣令、河南尹、汝南太守、大司徒等職,受封鄱陽侯、掖縣侯。因東漢光武帝劉秀派遣謁者調查,奏報其任汝南太守期間丈量土地作弊,收受贓款一千余萬,遂被逮捕下獄審訊,于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死于獄中。
亂世名儒
據《后漢書》記載,歐陽歙自祖先歐陽生起,世代授徒講學,傳承《伏生尚書》,至其一代已有八世在漢朝擔任博士。其家學底蘊深厚、源遠流長,加之本人恭謙禮讓,在王莽執政時期便被任命為長社宰。
地皇四年(公元23年),漢景帝后裔劉玄擊敗王莽麾下前隊大夫甄阜、屬正梁丘賜等人后,登基稱帝,史稱更始帝。歐陽歙被任命為原武令。彼時天下大亂,赤眉軍與劉玄、劉秀等勢力相互征戰,生民涂炭。劉秀率軍平定河北后途經原武,見歐陽歙在亂世中治政有方、頗具才干,且出身書香世家、聲名卓著,便升任其為河南都尉,不久又令其代行河南太守職權。
公元25年六月,劉秀與劉玄的更始政權公開決裂,在河北鄗南千秋亭登基稱帝;同月,赤眉軍擁立劉盆子為天子,形成短暫的割據局面。為收攏天下人心,劉秀大興儒學、推崇氣節,由此開啟了后世史家贊譽的“風化最美、儒學最盛”的時代。
劉秀即位后,正式任命歐陽歙為河南尹,并封其為鄱陽縣侯。同年十二月,赤眉軍擊殺更始帝劉玄,與劉秀爭奪天下。次年正月,劉秀大封功臣為列侯,有的封地獲封四縣,其余諸侯封地各有等差。面對博士丁恭關于“封國過大恐生隱患”的質疑,劉秀下詔回應:“古之亡國,皆以無道,未嘗聞功臣地多而滅亡者。”
政績卓異
在封賞功臣、籠絡人心的同時,劉秀著力加強法制建設。建武三年(公元27年),在六月穰戰、七月秦豐黎丘大捷之后,他下詔確立司法準則:“俸祿不滿六百石的下級官員直至縣令、國相,若有犯罪須先請示朝廷。八十歲以上老人、十歲以下兒童及受連坐的婦女,除非犯下‘不道’重罪或皇帝下詔特捕,一律不得逮捕拘禁;需審訊者,官員應親自登門問詢。被判勞役的女犯可釋放回家,但每月須出錢雇人代其上山伐木以抵刑期。”這一詔令將“尊老愛幼”“恤刑慎罰”等理念轉化為具體法律制度,對限制刑訊逼供和隨意羈押起到了約束作用。
建武五年(公元29年),平狄將軍龐萌謀反,擊殺楚郡太守孫萌后東附董憲。劉秀派遣征南大將軍岑彭率兩員副將赴津鄉討伐田戎并大獲全勝,隨后下詔稱:“令京師各官府、三輔地區及各郡國釋放所有在押囚犯,非死罪者一律免予追究,正在服刑的囚徒全部赦免為平民。朝廷務必提拔溫和賢良之臣,罷黜貪婪殘酷之吏,所有官員須各盡其職。”
在此期間,歐陽歙曾因事被罷免官職,但次年便被劉秀起用為揚州牧,后升任汝南太守。任職期間,他積極向朝廷舉薦賢才,政績斐然,任職四年后被封為掖縣侯。除政務之外,歐陽歙還發揮家傳《尚書》教學優勢,招納儒生數百人悉心傳授,深受學生愛戴。
升任司徒
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春正月辛丑,大司徒韓歆因直言勸諫觸怒劉秀被免職。韓歆字翁君,東漢南陽人,因跟隨劉秀征戰四方、屢立戰功,被封為扶陽侯。但其勸諫毫不隱晦,常令劉秀難以容忍。一次朝會中,劉秀評論開國過程中擊敗的隗囂、公孫述所遺留的往來書信,韓歆借機進言:“亡國之君皆有才能,夏桀、商紂亦如此。”此言意在諷諫劉秀:執政者即便有才,若不施行仁政,亦可能走向敗亡。劉秀震怒,認為韓歆以桀紂影射自己;韓歆又言辭激烈地指天畫地,預言當年將有饑荒兇災,暗指朝政失當,更令劉秀怒火難平,當即下令罷免其官職,遣送原籍。
韓歆返鄉后,劉秀余怒未消,又派使者宣讀詔書痛斥。司隸校尉鮑永再三求情未果,韓歆與兒子韓嬰最終被迫自殺。韓歆在朝野素有聲望,其非罪而死引發官民普遍不滿。為平息輿論,劉秀最終下詔追賜錢財谷物,按大司徒禮儀安葬韓歆。
不久,劉秀升任汝南太守歐陽歙為大司徒。據《后漢書》記載,東漢時期皇帝之下最高級別的官員為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其中太傅“無常職”且不常設置;太尉“掌四方兵事功課”;司徒主管民政,負責商議制定教化民眾孝悌、謙讓、節儉及養生送死等制度,考核全國民政業績并上報優劣等級以定獎懲,主持郊祀祭品檢查及國喪梓宮奉安等事務,遇重大疑難問題需與太尉共議;司空“掌水土工程事”。司徒與司空同屬最高文官,與太尉合稱“三公”。
逮捕下獄
據《資治通鑒》記載,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因全國耕地面積自行申報存在大量不實情況,百姓戶口、年齡亦有增減造假,劉秀下詔令各州郡開展“度田”(丈量土地、核查戶口)工作。然而,部分州刺史、郡太守借機舞弊,以丈量土地為名聚集農民,連房屋、村落都一并丈量,引發百姓啼哭抗議;更有官吏偏袒豪強、侵害貧弱。
各郡派使者呈遞度田奏章時,劉秀發現陳留郡官吏的簡牘上寫有“潁川、弘農可以問,河南、南陽不可問”的字句。面對詰問,該官吏謊稱簡牘“得于長壽街上”,劉秀怒不可遏。
當時年僅十二歲的東海公劉陽(劉秀之子)在帳后進言:“此乃官吏受郡守指使,欲參照其他郡的度田標準。”劉秀追問為何“河南、南陽不可問”,劉陽答道:“河南是京都,多有陛下近臣;南陽是陛下故鄉,遍布皇親國戚。他們的田宅皆逾規制,無法作為標準。”劉秀隨即命虎賁中郎將嚴審陳留官吏,其供述與劉陽所言一致。此事讓劉秀對劉陽愈發賞識。
度田中的舞弊問題暴露后,劉秀派遣謁者核查二千石官員的履職情況,重點查辦徇私枉法行為。同年十一月甲戌(初一),謁者奏報:大司徒歐陽歙在汝南太守任內度田作弊,收受贓款一千余萬。劉秀當即下令將其逮捕下獄,嚴加審訊。
歐陽歙入獄的消息引發轟動,其門生故吏千余人守在宮門外求情,有人甚至自處髡刑(剃去頭發)以示誠意。十七歲的平原人禮震更是上書請求代師赴死,稱“臣師大司徒歐陽歙學為儒宗,八世博士,殺之恐致陛下獲殺賢之譏”。但劉秀不為所動,未予赦免,歐陽歙最終死于獄中。
同年十二月,關內侯戴涉接任大司徒。五年后,戴涉因舉薦的官員犯有盜竊罪受牽連,被捕入獄而死。此后劉秀強令太中大夫張湛出任大司徒,張湛在朝堂之上聽聞任命,竟嚇得尿濕衣褲,以重病為由堅辭,劉秀只得作罷。
位高行危
歐陽歙在汝南太守任上政績卓著,深得朝野認可,升任司徒后卻因舊職時期的貪腐行為案發,堪稱莫大諷刺。從《后漢書》的記載來看,其在太守任內的徇私舞弊、受賄事實由謁者查實奏報。但結合前后任大司徒的遭遇,這一案件又折射出深層政治動因:韓歆無罪而因直諫遭斥自殺,戴涉因薦人失察入獄身死,司徒職位儼然成為高危崗位。《后漢書》對此直言:“歐陽歙、戴涉相繼為司徒,皆坐事下獄死”,此后大臣無不視司徒之位為畏途。
上述一系列事件的本質,是劉秀強化皇權的政治舉措。西漢末年皇權旁落、外戚專權的教訓,使劉秀對“強臣竊命”極為警惕,遂推行“矯枉過直”的集權政策。他通過擴充尚書臺權限,將決策權從三公手中剝離,形成“雖置三公,事歸臺閣”的權力結構,使三公淪為榮譽性職位。在度田案件中,劉秀不惜處死名儒歐陽歙,實則是借司法手段震懾各州郡勾結豪強的官員,推進中央集權。正如東漢尚書郎仲長統在《昌言》中所評:“光武慍數世之失權,忿強臣之竊命,矯枉過直,政不任下(執政權不委任臣下),雖置三公,事歸臺閣”,這一評價在《后漢書》《資治通鑒》中亦有記載,其精準揭示了歐陽歙案背后皇權強化的本質。
正是:旋風一起驚洛陽,儒冠八世墜寒霜。府衙深幽大案隱,詔獄離奇罪證彰。弟子抱書空叩闕,君王下詔竟刑章。罪行未宣小命絕,洛水橫波映夕陽。
(作者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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